前天記者獲悉,備受關註的楊季康(筆名楊絳)訴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、李國強侵害著作權及隱私權糾紛一案終審宣判,北京市高院駁回中貿聖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
  錢鐘書及其配偶楊季康、其女錢瑗與李國強系朋友關係,三人曾先後向李國強寄送私人書信共計百餘封,上述信件由李國強保存。去年5月,中貿聖佳公司發佈錢鐘書書信手稿拍賣公告,公開拍賣上述私人信件。
  錢鐘書遺孀楊季康得知後,向法院申請訴前禁令。此後,楊季康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侵害著作權及隱私權訴訟,請求法院判令中貿聖佳公司和李國強停止侵權行為,公開道歉,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,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以及合理費用5000元。
  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決,中貿聖佳公司停止涉案侵害書信手稿著作權行為,賠償楊季康10萬元經濟損失;中貿聖佳公司、李國強停止涉案侵害隱私權的行為,共同向楊季康支付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。中貿聖佳公司隨後上訴。據京華時報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103歲楊絳獲賠2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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